刑事辩护
这笔资金的认定问题
这笔资金的认定问题 甲和乙为普通人,丙为单位负责人。
由于甲对丙单位的帮忙,丙起初口头承诺租房给甲。 乙找到甲表示愿意出钱给甲,当做转租费,房子乙来租。
甲乙单独谈价格时,乙愿意出40万,甲要60万,后两人协商找来丙,最后定了50万。
于是乙给甲了50万(乙给甲现金,甲不要,让乙打到甲的卡上),也明确表示是给甲的转租费。接着乙又跟丙单位签了租赁合同,并且向丙单位付了租赁费用。
甲收到50万以后,自己先用了5万,接着又找到丙,给了丙5万。剩下的40万,甲以自己的姓名和名义存在两个公司吃高息。
补充:丙和甲只是口头协议,要租赁给甲,并无书面协议,乙和丙单位签订合同后,这50万能否认定为居间费用? 甲和丙单位实际无租赁关系,只是丙单位负责人在接受甲的帮助后,口头承诺协议租给甲。由于无协议,所以甲和乙也没有签订转租协议。
丙收的5万认定为受贿无误。其他的45万如何认定?
甲如今已被取保候审,那代表着什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Y1234……(重庆-双挢)
提问时间:2013-09-26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