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关于房贷迟交被起诉问题
关于房贷迟交被起诉问题 我03年在建设银行贷款15万,由于某种原因2009年9月-2010年3月期间的贷款未能还上,银行告知要起诉我,6月23号收到法院传票(传票不是本人收的,没有签字,父母代收的,上面只写开庭时间8月30号上午10点半,其余信息都没有),25号我凑够10000元钱先还给银行,银行没有通知我什么,我就以为没什么事了,不会再追究我的责任。因为要把房子卖掉,于今年的8月30号提前将房屋贷款全部结清(我们用买方出的首付房款还清房贷),办完手续后,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已交到我手中,可我到当地房管局去解除抵押的时候,确被告知房产还属于抵押状态,我就去问银行,他们的工作人员说你被起诉时产生的费用还没有结清不能解除抵押。。郁闷的不行,我说房贷既然都结清了,为什么还会被起诉。。银行工作人员给的答案模糊不清,多问他们就不会再回答你什么,只是叫你去跟律师谈谈。。没办法,只好去找他们所谓的律师,说是起诉费加律师费等费用加起来得需要7000多元。。经过一番的计价还价最终给了律师5500元。。。交了这钱之后银行才给解除的抵押。。请问大[家。像我这种情况这5500元是该交还是不该交。。。。银行这种做法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ndan……(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09-07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