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承包地债务纠纷
承包地债务纠纷 我父亲04年申请市发改委项目,并获得批准,同时和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05年投资兴建了厂房车间,但是所有建筑都没有完工,只是垒砌了墙,到2013年闲置了9年。
今年年初父亲去世,村委会要求收回土地,并限期拆除建筑,理由是根据合同条款,一方面没有缴纳足额承包费(只缴纳了1.5年承包费),另一方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签约后3年内不建成,投产,出现异荒承包地,村委会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另行开发立项”。
6月份,我和村委会协商解决签订了补充合同,合同中约定由我全权负责承包地的经营与原承包人再无任何关系,由我将没有缴纳的承包费一次性补齐,并且今后按现在价格一次性付清剩余年限的承包费,由我继续承包经营土地。
最近,突然我父亲个人的债权人起诉法院,认为我是继承人,要求偿还债务。我并没有能力偿还债务。
请问您这样的诉讼应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enryd……(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3-09-25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