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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准予撤回再审申请后可以再次申请再审吗?

准予撤回再审申请后可以再次申请再审吗? 商品房合同纠纷,申请再审后法院要求我们协商,被告要求我们先撤回再审申请,然后签订协议,向法院申请撤回再审申请,法院准予撤回,撤回后双方签订协议,之后被告不履行协议,原告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再审呢?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人民110(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3-09-2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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