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关于已商定的精神赔偿费用增加问题

关于已商定的精神赔偿费用增加问题 因偷拍女生洗澡,当场被抓后在公安局商定私了赔偿精神费5000元,没有现金所以商定在发工资后给(因当时不懂及害怕,已写出欠款条。),发工资时间还要半个多月,现在当事人要求我要多赔二千元,否则重新告我。请问在我未赔偿之前当事人还能重新告我吗?赔偿费用是在公安局见证下商定的,能否更改?如果我不赔偿结果会怎样?多重?
我如果在公安局先赔了5000元,事件是否完结?出门口后不答应再给2000无,当事人能否还这事告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kjks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3-09-24 14:4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