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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是否应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是否应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我是一个工程的项目执行经理,项目部有一枚章,是公司刻的,并且公司派专人保管,其中下面劳务公司有一笔七十几万的钢材款没与公司写合同,但项目部提供担保并盖章,我是项目经理也签了字,这笔钱由于工程亏了材料商没收到钱,材料商就去告公司,但公司说没有签合同,要告我来支付这款款项,请问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快乐QR幸福(重庆-渝中)
提问时间:2013-09-24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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