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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出国培训协议期未满辞职违约问题

出国培训协议期未满辞职违约问题 我于2011年5月被上海公司选送至其在澳大利亚的分公司(与上海公司为同一企业法人下属的分公司)培训1年,临行前与上海公司签署“以工代学”培训协议(以实岗工作代替培训),协议约定培训结束后要为上海公司服务满3年,不足3年者按比例赔偿培训期间澳大利亚分公司发给我的津贴。

我在澳大利亚分公司的一年间,未得到任何第三方培训,从事的仍是和原在上海公司一样的工作,澳大利亚分公司向我支付劳动津贴,所从事工作的证据如下:

1. 我在澳州分公司日常使用的名片上的职位,与在上海公司相同;
2. 我在澳州分公司对内、对外联系所使用电子邮件的签名档上所载工作职位,与在上海公司相同;
3. 我在澳洲分公司所从事工作内容,与在上海公司相同,有相关工作文件、纸质资料可调阅。

现在我向上海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因服务期未满,上海公司要求我支付违约金,请问这种要求是否合理?我是否应申请劳动仲裁?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手里推着个车……(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3-09-23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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