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母亲的回迁房产合同上被二女儿强行签名,作为母亲的孩子,老大和老三要求在合同上填上自己的名字,不知可行
母亲的回迁房产合同上被二女儿强行签名,作为母亲的孩子,老大和老三要求在合同上填上自己的名字,不知可行 母亲及三个女儿共计8间宅基地,每人两间,每间均4米宽。母亲盖房的时候由于二女儿和她的地连边,所以连同二女儿的房子一起建起,把4间房子盖成了5间,母亲把其中的三间分给二女儿住,并说明将来以后如开发,就一人一半。结果在母亲陪父亲常年住院期间,二女儿把这三间房子私自卖掉了,卖掉之后偷偷在老三的已经打好地基的宅基地上盖起了两层楼。老三多次索要未果。
目前此地正在开发,二女儿宅基地早卖掉了,但仍强占着老三的房产不愿让出,说房子是自己盖得,并在回迁的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姓名。老三要索回自己的房产,二女儿狞顽不让,母亲没办法只好劝老三别争了,把自己不足两间的老屋补偿给了老三,并说明就算是二女儿占的是母亲的房子。
但是大女儿不乐意了,隔三差五的找事,她提出既然是母亲的房子,作为母亲的三个孩子都应有权分配。母亲和老三也很赞同,只是老二强占不放。请问:老大和老三能否在回迁的合同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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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赵曌(安徽-淮北)
提问时间:2010-09-06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