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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非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关于非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您好!
麻烦您看一下,以下的声明协议是否有效,如有不妥之处,望您给予指出修改。非常感谢!

                                  声  明
    本人张红跟王宁在2013年03月份检查出孕有一子,至2013年09月份已七月大,后因种种原因不能组织家庭,经两人协商如下:
    王宁一次性汇款给张红人民币四千元(4000元),作为引产手术费用,不足部分由张红支付。
    张红负责去医院做掉孩子,如果张红没有去医院做掉,一切后果将由张红负责,任何孩子的事情都与王宁无关。
    双方秉承自愿为原则,签订此协议,该协议由张红传真方式交与王宁,一式两份,张红为原件,王宁为传真复印件,至王宁汇款到账两人将再无任何纠结和关系。
特此声明;

如果王宁不执行以上所述,将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女方;张红

              男方;王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anna……(天津)
提问时间:2013-09-22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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