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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关于昆明二手房交易维权问题

关于昆明二手房交易维权问题 您好,现在我的情况是这样:今年8月中旬我们和房东及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由于房子的产权人是房东未成年的女儿名下的,所以我们让房东去办理户口的迁出手续,而且当时我们商量给房东一个月的时间办理,合同约定原则上户口问题一个月之内须办理好,到9月15日再另行商议。然后到9月15日,房东称已办好她女儿的户口迁出手续,由于房东是属于未婚生子,中介在带着房东去公证处咨询的时候,公证处要房东这边再提供一个未婚生子证明,而房东无法提供,所以无法做公证无法过户交易,现在已经过了9月15日的合同约定时间,而且我们叫房东及中介三方一起把原来的合同解除掉,但是现在房东没有给我们任何答复,而且回了老家,我想问的是房东这种行为目前来看算不算违约,合同上约定如果一方原因造成交易无法完成则付给对方房产价格的20%作为违约金,还有就是房东的这种无法提供证明导致房子无法交易的情况算不算是不可抗力的因素,现在我们还有当时交的一万的定金在房东手里,如果房东就这样拖着不及时解除合同,那我们买方该如何维权呢?谢谢您们。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asonw……(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3-09-22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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