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房屋分割及纠纷

房屋分割及纠纷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后房屋分割的一些问题,2010年11月结婚,2011年10月在父母的借款下买了房子付了首付(我父母当时给了十万,男方四万),房本上是两个人的名字,我为主贷方,但每月的2000贷款由他来偿还,2012年5月离婚,离婚原因是因为一些家庭问题他动手打我,而我当时怀着身孕,孩子最后也没保住,随之与他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上将我们当时才开始还贷的一套房子归他,他将我父母的十万分期还给我,但到现在的9月为止,一分钱没有见到,而且有朋友说这还牵扯到房屋增值问题,我想请问关房屋增值应该怎么算?当时疏忽没有考虑这一点,现在是否可以重新起诉?而且当时他给我爸打了一张六万的欠条,离婚协议里这十万包不包含那六万的我爸的欠款?(当时协议里并未注明将这笔钱含在十万块钱里)还有,如果我重新打这个官司,是否可以将我的身体伤害费算在里面?怀孕时被打巴掌是否算家庭暴力?没有当时的证明怎么办?如果房子归我,我应该给他房屋分割款吗?是按多少比例来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萤火虫的眼泪(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3-09-19 16:4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