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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关于投资公司垫资协议的问题

关于投资公司垫资协议的问题 我与某投资公司签署了10天的垫资协议,当时合同(内容为我若不按时还款,投资公司可代我出租出售我的房产)、房产证、身份证都交给了投资公司,并去公证处办理了借款公证书,但没有做房产抵押登记。我如期将借款还清后,拿回了房产证、身份证,并当场撕毁了公证书与合同。我现在有一点担心是撕毁合同时没有检查是不是原件,万一我撕毁的是复印件,投资公司保留原件会不会有什么后续的猫腻,例如背着我抵押我房产等。期盼各位律师的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cszz(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3-09-17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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