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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证巳经发放生效3年多了,现发其权属有问题,能否起诉行政复议撤销林权证?
林权证巳经发放生效3年多了,现发其权属有问题,能否起诉行政复议撤销林权证? 情况是这样的,同村同生产小组的一村民甲,于1980年左右在生产小组集体所有的山地上种树,这块地在当时分田到户的时候并没有分配给村民,属于生产小组集体共有。到了2010年镇政府重新组织工作人员对山林权属进行确认,办理林权证,确认到该山地时,由于确认现场的很多都是村里的年轻人,没人知道该山地是集体所有为分配的,村民甲就以在此山林种植有树木为由确认此地是他的,然后甲就办理到了以村民甲的母亲的名义的该地林权证。直到2013年8月,村民甲计划将该山地挖掘整平时,同村的其他村民才发现他办理了林权证。现在生产小组村民是否可以向镇政府提出申请撤销村民甲的林权证,重新进行确认权属?政府若不受理,是否可以有相关法律支持,向法院提出诉讼?
有以下证据证实:1.生产队分田到户时,每户都有相对应的山地证,而该争议山地是没有山地证可以证实的,可以说明该山地未分配。2.2010年现场确认权属时,村民甲在现场跟工作人员说过“既然没有人要,那我就由我保管吧”类似意思的话,此话可有现场工作人员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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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326471……(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13-09-15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