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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学生在校园内意外烫伤

学生在校园内意外烫伤 二年级女孩由于放学后家长没有及时来接,按学校惯例,回到校园的门卫房等候,在打算出门的时候书包被另外的同学书包袢了下,女孩意外跌倒,导致门卫放在门口的热水瓶翻倒,开水浇到女孩的小腿部,几个门卫在场,无人及时处置,老师来后通知家长后,有家长送至医院,鉴定为重2度烫伤,为了担心影响孩子的学习,没有住院,门诊治疗近两个多月,现已经一年多,孩子的腿上老后下近60平方厘米的疤痕,家长多次与学校协商无果。请问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暗夜流星(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3-09-15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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