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名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资不抵债,用不用被继承人名下其他财产来偿还?
公司是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多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资不抵债就申请破产保护,与个人(被继承人)原则上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这位朋友,根据你提供的情况,答复如下:
该公司资不抵债,如被继承人对该公司的出资(作为公司的股东)已经到位,则可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被继承人名下其他财产无须承担偿还责任。
正常情况下不需用被继承人名下其他财产来偿还
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不用其他的财产来偿还
一般不需要
不会,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仅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以法人资产承担有限责任,因此不会由被继承人承担责任,其个人财产属于其个人,不影响继承,但个人独资企业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