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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时效  我家在浙江杭州临安。我父亲是农民,去年八九月份为他人的工程中修路,石子碎片弹入眼中,角膜破裂,最终左眼摘除,界定为残疾。多次在村的主持下协商未果,今年提起诉讼,本应在7月底开庭,但由于被告人名字误写,重新上诉,但到现在还没开庭,也不知有没有受理。所以我想问一下,这样会不会超过诉讼时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hr310(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09-04 17:2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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