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房屋坍塌是自然灾害还是人为?应该那个部门负责?
房屋坍塌是自然灾害还是人为?应该那个部门负责? 请教了。我家屋后是约8、9米的高砍坎,坎上就是桑龙公路,9月11日下午1点多时,公路护坎和排水沟因接连几天暴雨而坍塌下来,砸破我就房子后墙,导致i现在房子成了危房,家中留守老人不敢居住。
政府要我们找公路局讨说法,公路局说只承认修护坎和路上的排水沟,说我家墙壁被砸毁,门窗被破坏是自然灾害,不赔偿损失。请问律师,你觉得这个说法有道理吗?
就算路面坍塌砸毁民房是自然灾害,但不是人为的吗?是公路局的翻修公路改了路上自古以来的水道,给住在公路下的我家带来安全隐患,是公路局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彭冬梅(湖南-张家界)
提问时间:2013-09-13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