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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本人今年3月25日到一家小企业上班,我给老板说我最多工作三年以内,起初签订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到6月24日前三个月工资=基本工资(1200)+300元的计件补助,以后为1200的基本工资不变,计件补助变为400元,但试用期过后我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老板说忙,等闲下来签我在两个月期间提过三次,都没有签,在最近一次和老板娘发生了一些不愉快,老板找我谈,早上谈了下午又叫我,我说你干嘛?他说我听你的吗?我说,我可以不听你不正当的使唤,老板说,那我们就算工资吧,我就和他算了。今天他说我是被解雇,发了最后一月的工资(我刚好上完最后一月)现在我想问:
1试用期后劳动合同没有签订我可以问他要求支付两倍的工资吗?(老板承认没有签合同是他的问题有谈话录音,两倍的工资哦是基本工资还是加计件补助)
2我是不是问他要这5个月的社保?
3使用期应该是两个月,他使用我三个月,怎么解决?
4如果算下来我应问他再要多少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蓝桥驿人(新疆-巴音郭楞)
提问时间:2010-09-05 16:0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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