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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一年级小学生在学校上体锻课期间意外伤害导致骨折,请问这个责任是否学校承担

一年级小学生在学校上体锻课期间意外伤害导致骨折,请问这个责任是否学校承担 2013年5月29日下午上课,课程顺序应该是体锻、自然、语文三节课,由于语文老师有事跟班主任调了体锻课。最后一节调成了体锻课,老师让小朋友玩一个类似于杂技的项目(一块板中间是一个球,一个朋友站在前面,玩的小朋友(我女儿)双手放在前面小朋友的肩上,站在板上双脚夹住球蹦跳,后来老师表示我女儿玩得挺好的,让她一个人独自玩,导致后来意外的发生,小孩当成左手有明显错骨骨折现象,后送医院经诊断为Ⅲ型粉碎性骨折,医院用了将近4个小时的微创手术,清除碎骨及损坏的肌肉,三根钢钉固定。请问这个责任由谁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mr_11……(上海-金山区)
提问时间:2013-09-13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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