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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至人死亡案

农用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至人死亡案 今年8月早晨,一辆农用车给窑厂拉了13吨的(超载)泥土由南向北行驶与我妈妈由北向南骑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相撞,至我妈妈当天死亡,农用车驾驶员和窑厂的关系是农用车驾驶员负责把泥土从挖掘地送到窑厂,结账方式按送的次数算账,农用车没有任何保险(交强险脱保2个月),车辆不在检验有效期内,车辆行驶证上的名字是一个安徽人的,3年前安徽人把车辆卖给现在的农用车驾驶员,他们私底下签了个转让协议,现在交警出的事故认定书是同等责任,我想问能不能追究窑厂的民事赔偿责任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HMY(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3-09-12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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