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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计生办罚款问题

有关计生办罚款问题 各位律师好!我是持有两个户籍的人,其中一个是A县A镇的农村户口,另一个是B县的城市户口,2005有我持B县的城市户口与A县B镇(城市户口)的妻子办理了结婚手续,2008年超生了一个男孩(第一胎也是男孩),两个小孩的户籍都是随母,因第二胎是超生,在A县B镇上户口时交了罚款(并开具了收据);现在,两个小孩都随爷爷奶奶生活在A县A镇,当地计生办多次索要罚款未果,令人气愤的是:在08年9月4日,当地计生办在查看小孩户口本(小孩奶奶未注意)时取走了在A县B镇的罚款收据单,并留下话说:“在A县B镇的罚款不算,要在A县A镇再交8000元罚款”。请问计生办这样做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jr168(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08-09-05 11: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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