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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夫妻感情破裂,长期分居,应该如果起诉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长期分居,应该如果起诉离婚 男方是温州萧江人,女方是南昌,自2009年结婚2010年3月在温州平阳办理结婚证,孩子于2010年5月出生,男女双方是两地分居,孩子出生后,从未照顾抚养过孩子,并且男方多次出轨,好赌,女方自怀孕起一直是在南昌生活,自2011年去温州办孩子周岁酒,他们一家人把我的身份证银行卡现金全部抢走后把我们母女赶了出来,之后从未联系,2013年女方向男方提起离婚,男方答应说是他回温州后就通知,半的多过去了,一直以没回温州为理由拖着不办理,我想了解如何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jjatj……(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3-09-1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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