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仲裁

出纳盗窃公司财产

出纳盗窃公司财产 我公司的前一位出纳在8月初自动离职,8月底,会计在于公司其他部门核实款额收取与支付时,发现此出纳自4月1日到离职在公司工作的4个月期间,她收取的近3000元工程回收款未报会计入账而擅自取走,并零星伪造了近4000元支付票据将钱据为己有,此已经查出的款额已近7000元。这属于挪用公款还是盗窃?挪用公款和盗窃分别多少金额以上属刑事案件?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uphem……(广东)
提问时间:2010-09-03 18: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