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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行为是否构成贪污或受贿罪?

行为是否构成贪污或受贿罪? 国企单位欠甲二十万,甲与国有企业领导乙协商欠款,最后国企领导乙将自己私人名下的车抵账十五万元(现物价局评估此车十万元),国企财物支付五万元。之后国企领导乙在企业财务处领取了十五万元。

据国企领导乙后来说,他买这车多用与公务,因为企业效益不好他先垫付的车钱。但没有与企业成员或上级领导说过此事,在乙心里此车认为是公车。
甲在与乙协商偿还欠款过程中也从未体现出有意识要给乙什么好处。
此车在抵账时并未评估,且车况很好。
两方都没有行贿受贿的意图,能定为受贿吗?

此过程中,国企的公共财产没有受到损失。能定贪污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ixun3……(北京)
提问时间:2013-09-1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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