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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

关于房产 爷爷单位十多年前分了两套房,一套是旧房(我家拿出了获得旧房需要的全部费用,但房产证还是爷爷的名字)还有一套是新房子给了姑姑(因为当时的钱也是姑姑自己拿的,但两套房的房产证还是爷爷的名字)奶奶单位大概五六年前也分了房子(叔叔出了钱,但是房产证是奶奶的名字)2010年爷爷过世...现在只有奶奶~!因为在没有爷爷之后,叔叔和姑姑平时都不照顾只剩下孤寡的亲妈,没事的时候只是过来看一下,买个几十块钱东西而已!现在只有我父亲和大伯轮流照顾着奶奶(刚才没有提起大伯~因为奶奶爷爷彼此都是再婚,大伯是奶奶带回来的儿子,跟着奶奶的姓,而我父亲是爷爷奶奶再婚后,生的第一个孩子,所以爷爷奶奶总共分了三套房子,也就没有给大伯!)我想问一下现在爷爷没有了,只有奶奶...但是将来奶奶百年之后,叔叔、姑姑、大伯、父亲肯定都要分家产的!所以我想着,那个给我家的旧房子,如果还有奶奶的情况下,以我父亲或者我的名义买了,然后过户给我家(因为将来不想跟他们再牵扯这套旧房子的事情...),是否还需要其他子女签字才可以卖掉?这个是问题一,再者就是,叔叔和姑姑没有对奶奶进行赡养照顾,那些还属于爷爷奶奶的房产是否将来奶奶百年之后他们还有一部分?那么对于自觉赡养父母的子女是否太不公平?!我们又该怎样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让那些不孝子得不到家产?以上两个问题,问题一是重点~!希望能得到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69083……(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9-09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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