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事情是:警察夜间巡逻,发现我,怀疑我是小偷,将我叫到审讯室询问
控告警察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故意伤害罪
这明显是司法考试的题目嘛,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所以定故意伤害罪比较合适,这属于法律拟制。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警察涉嫌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