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留学机构签约交完定金后不想出国了
可以适当要回定金: 我的补充: 2013-09-07 00:03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 ,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属于您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减少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你好,依据你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合同履行,如果你方违约,根据定金罚责,不能要回定金的。
你好,可以适当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