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公婆因与邻居发生口角,被邻居用铁锹打伤,公公头部缝了4针。我公公本身是残疾人
我公婆因与邻居发生口角,被邻居用铁锹打伤,公公头部缝了4针。我公公本身是残疾人 我公婆因与邻居发生口角,被邻居用铁锹打伤,公公头部缝了4针。我公公本身是残疾人,有残疾证的,在法律上殴打残疾人应被定付啥责任?公公的案子派出所定为民事案件,9月5号派出所出面调解,可是双方协议没达成调解失败,派出所让我们签份调解书,可是调解书上写着双方在自家门前***被打伤,我不明白明明是在我家门口被打伤,为啥不写明姓名,当时派出所是出了现场的,也问过是谁家门口的,可为啥书面上不写明白,就因为这个我们拒绝签字,派出所这么写对吗?我拒签对吗?我婆婆右手骨折,我们申请做伤害鉴定,派出所做为委托人在县级法医司法鉴定所做的鉴定,结果为轻伤。9月1号在派出所我婆婆重新做的笔录。说7日后立案。可是,9月5号通知我们对方要求重新做鉴定,他们这样做符合程序吗?我们有权拒绝吗?9月6号派出所又通知我们去写份材料,我们真是不明不白,我们有权拒绝派出所吗?还有,事发一个月了,打人者没有关过一天,殴打一个是残疾人,一个是61岁的老人,难道就不应该拘留吗?派出所这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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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微信用户()
提问时间:2013-09-06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