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房子的问题,急死了,请解答一下

离婚协议房子的问题,急死了,请解答一下 和老公民政局协议离婚后,又增加了一份补充协议如下:1.婚后房产新建路104室产权共同所有,男方同意房产的使用所有权归女方所有,店面经营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产银行按揭贷款由女方还贷。
2.房产还贷付清后,男方无条件履行房子的使用所有权的变更。女方不能作为再婚使用,如有,本条协议无效。

这套房子和店面都是我辛苦挣来的,也就是说,前夫和我结婚前结婚后对房子都没有任何支付!而且,一直以来房子的按揭,都是由我打款到前夫的还贷卡号上进行还款的。现在对此事非常忧心,如果说协议中只写了使用所有权,那我就只能住不能在还贷完成后把房产证改名到我个人名下了,而现在我只有背负换债权啊!他一分钱都没有出却经常要挟说就凭这两条,房子他想过户就过户,不想过户就不想过户。

所以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1.按协议中的规定,我是不是只能住,不能在还贷完成后要求他协助过户房子到我个人名下?我可以提供所有的还贷的打款凭条(就是把钱存到他的还款账户上的凭条) 2.房产的使用所有权归女方所有  这条的意思是否可以理解为房屋的使用和所有权啊?我没有什么文化,当时这份协议是他起草的,现在在当地找了个律师,律师说就凭这条就可以说明房子所有的东西都归女方,现在前夫也请了律师,这个律师就说这官司打不了,不去开庭了(律师费6000已付过)。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一下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blm(福建-南平)
提问时间:2013-09-06 09:0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