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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如何计算加班费用

如何计算加班费用 我在一家休闲中心工作。我合同签订的是6·6个小时,实际上班时间为上24小时休息24小时,上班性质为夜里12点以后可以休息,但是有事的情况下还是要继续工作,以两班倒的形式上班,没有双休日,没有年假,法定假日也只是支付部分的加班费。2008年6月进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5月我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理由是原单位未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用,检察也无任何行动,原单位也只是要求我取消投诉,并未解决加班费问题,10年7月,我以原单位未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用接触了劳动关系,8月底检察建议我与原单位协调,协调之后原单位要求我自己计算相关费用问题,我不知道我是否可以要求原单位支付我违约金,经济补偿金,以及失业保险的费用,应该以怎么样的计算方式来计算出具体的金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3733……(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09-02 16: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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