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结婚后按揭买的房子,名字是一方的,离婚后判决书未判决财产分割,此房出售或者变更产权人需不需要另一方同

结婚后按揭买的房子,名字是一方的,离婚后判决书未判决财产分割,此房出售或者变更产权人需不需要另一方同 我在07年按揭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是办按揭贷款的时候用的是男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办按揭贷款的时候男方未去,房产证上只有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在10年法院判决离婚,但是判决书未对此房产进行财产分割。还有一套小产权的农村改造房,无房产证。生育两个男孩,大的由女方抚养,小的由男方抚养。口头上拟定按揭商品房归女方及大儿子所有,农村改造房归男方及小儿子所有。按揭的商品房银行贷款一直由女方负责缴纳房贷。现在如果这套按揭商品房要出售或者更改产权人姓名,需不需要已离婚的男方到场签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st21……(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3-09-05 16:2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