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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保险赔不足,对方要起诉的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保险赔不足,对方要起诉的问题 交通事故于2012年12月26日发生,撞倒电动车伤者额头和脚,住院1号出院,到交警大队交警认为双方有责。但基于小车有买全保就建议认全责,于是我们就认了,交警判决书上注明,伤者医疗费由我们出,误工费19天,由保险公司赔付为准。但伤者之后一直说脚庝,在中山人民医院看又不好,到中医院看又不好,两边医生都说没事了,但她还不能结案,还说疼还要看,自己有跑去小卫生站看,看看这看看看那的,最后还要去了广州珠江医院做了手术才好,昨日一起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说这种伤病没有骨折的,以中山的医疗条件足以看好,而且医生检查的都不完全是事故造成的问题,所以医疗费用18000里面只赔一半,误工费只赔两个月,而伤者要求药费全赔,误工费赔7个月,每月工资2800元,而剩下的站在我的角度我也不会赔给她,我也赔不起,她说起诉我们,那站在我是车主的角度,现在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晓林(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3-09-05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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