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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解散

公司解散,赔偿问题。

公司解散,赔偿问题。 您好!我在酒店的前厅部的收银员。目前酒店决定提前解散,上班时间这样安排的(早班晚班休息,早班AM08:30-PM17:30 共9小时,晚班为PM17:30-次日AM08:30共15小时)例1号早班,2号晚班,3号休息,以此类推。晚班有9.5元的补助。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至少一周有一天为休息的补偿或认为其它我应该要求赔偿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周若雨(重庆-渝中)
提问时间:2013-09-0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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