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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自建房屋这样处理合理么

自建房屋这样处理合理么 02年在经过泗水车站领导批准同意.在泗水汽车站地皮上自建门面房底上两成24间.中间有签的租赁合同,上面有经车站领导同意批准者自建房屋24间这一条和泗水汽车站专用公章。和当时盖房子时候城建上我也有交的占用费,现在面临拆迁,要给我按照违章建筑来处理,是否合理,如不合理我该怎么做。望律师快些答复,急。急。急.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22964……(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3-09-05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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