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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用人单位合同到期为由解聘劳动者而不给于任务何补偿

用人单位合同到期为由解聘劳动者而不给于任务何补偿 劳动者2011年9月16日入职该司,现用人单位在2013年8月19日书面给口头通知30日后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事前没与劳动者谈过)。
    按此情况,劳动者咨询过劳动局工作人员,给已答复按劳动合同法,应向劳动者经济补偿二个月工资。现用人单位明确答复劳动者不给予任务经济补偿,同时,说到劳动者你可以去劳动诉讼。(但用人单位答复芝动局工作人员是:劳动者合同结束后再答复,即9月16日)。此情况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bbqrm……(江苏)
提问时间:2013-09-03 22:4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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