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仲裁

只凭香港个人开出的空头支票,可以上告讨债不?

只凭香港个人开出的空头支票,可以上告讨债不? 我有个朋友问,几年前,一个香港人以个人名义跟他做生意,他提供货物(线路板),当时有签送货单据,但后来单据都不见了,对方开了几张空头支票到现在没有兑现,请问如果在对方没有申请破产的情况下,可以在香港状告吗?现在也找不到人,另外没有他个人质料,可以凭支票追查到吗?法院会单凭支票接受案件吗?
另外可以到香港警局报案,报称他诈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olch……(香港-香港)
提问时间:2013-09-03 16: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