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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方拒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方拒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周六(8月31日)我妈妈驾车从辅路意图并线进入主路,车头已拐入主路外侧车道,但当时主路外侧车道一直行公交车完全没有减速直接撞到我家车左前方导致保险杠和左车灯完全碎裂并飞出,因认定公交车司机没有减速的意思有可能是故意故意撞上,并且我家车头先进入主路外侧车道,觉得不应该承担全责,拒签了事故认定书,但当时对方签了字,后我们到交通队询问有没有回转余地,可交通队也认定这种事故我方需要负全责,所以需要重新签订事故认定书,可是这时再找那公交司机,他却因为事故发生后与我方发生了口头争执,开始拿架子一直拒签事故认定书,已经好几天了,打电话还说自己被我们气得心脏病发住院了,还提出要我们赔偿他休假的工资,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放风的猪(北京)
提问时间:2013-09-02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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