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有房,婚前用对方名字再买一套房,怎么规避风险。
我有房,婚前用对方名字再买一套房,怎么规避风险。 我有一套小房,为了房子二套房的高成本,婚前打算用对象的名字买一套大房,首付款都是我家出,对方负责公积金还贷。
这样感觉有非常大的风险,但是如果提出公证的话,有感觉非常伤感情。
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以我们两方的名义,给我父母出具一张用途为买房借款的借条可不可以。如果可以,借条上都应该写明哪些内容。
另外,如果是我俩联名买,由于我已经用公积金贷款,但是我俩还没有结婚,还能够享受首套房的待遇吗。联名买是否可以在合同上注明出资比例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wguan……(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3-09-02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