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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用工单位变相要求员工辞职

用工单位变相要求员工辞职 用工单位雇佣员工与甲派遣公司签订2次用工合同,第三次需要续签合同时提前一个月通知要求签订乙派遣公司,邮件还注明如果不回复就自动默认与乙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但是不是出自用工人员本人意,现在单位经常以额外延长劳动时间,工作未做好为理由,逼迫员工。请问单位的做法是否违法,如何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拿到补偿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bxsxt……(重庆-渝中)
提问时间:2013-09-02 13: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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