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间歇性人格混合型精神患者至本人伤残

间歇性人格混合型精神患者至本人伤残 2009.4 一间歇性人格混合型精神患者用菜刀至本人伤残,法医鉴定9级伤残,2009.3月份伤一人后被她姐取保,后4月份又伤了我在西京医院花费数万元,2010.3份碑林区人民法院已经宣判,将肇事人判7年半,
经济赔偿:11万。 情况大概就是这样现在问题是当事人无力赔偿,家人逃避找不到人,现在我马上要2次手术3万余元无处筹集,想咨询您看怎么样能给咱把民事问题解决。当地政府是不是也有责任
    我电话是18991398519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ixup……(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0-09-01 17: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