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小区居民建筑
关于小区居民建筑 你好,我是上海某小区二楼住户,一楼住户未经小区居委会即经销商允许自行在两处窗口安置雨棚。
这两处位置分别在我家的阳台下方和客厅的窗户下方,对于居住和生活都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即不便。
前期她家雨棚搭建还算有所倾斜度能够稍微晾晒衣被,但是于昨天她家又将原来的雨棚拆卸装置了新的雨棚,进一步的影响了晾衣环境。
对于此事我和居委会反应了情况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我想请问律师对于这类居民自行搭建雨棚是否触犯到一定法律,是哪条法律?
如果我要进行起诉的话具体的程序该是什么样的?
请律师一一为我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anyu……(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3-09-01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