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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

借款纠纷 我和我的伙伴一起做生意,我向他借了十万元,并向他开据了借条。在三月份时,我已把这十万还给了他(现金),当时在场的只有我,还有我的合做伙伴本人,他老婆在场。没有其他人在场。钱还给他时,我向他要错条,他说没在身上,就暂时没给。因我比较忙,借条一事就忘了,想不到8月份他来找我,说没还他十万,还把借条给我看。叫我又要还他十万。不给就要去法院告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他这种属不属于敲诈。烦请知深专业人事帮帮我的忙。出出主意,跪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ufan……(福建-南平)
提问时间:2013-09-01 09:4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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