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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我想问一下现在有没有出台有新的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法律。里面有提到"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现在有没有比十二个月更多点的法律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hao20……(广西-玉林)
提问时间:2009-01-23 16:1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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