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凭合同就纠纷问题
租凭合同就纠纷问题 现租凭期满,现对合同中两条产生纠纷。如下:
甲方:出租房 乙方:租凭方 租金:2500
1.租凭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9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根据当时该地段房屋租凭的市场价格,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2.租凭期满时,如甲方不再出租房屋,且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他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
现在的情况是,我为承租方,现在租凭期满了,但是我短期内找不到合适的房屋来租,我想按照第2条延期30天,但是出租房要求我按现在这条街的租金来支付这30天。请问第二条中的“应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中的“租金”是指“2500元”还是第一条中的“当时该地段房屋租凭的市场价格”?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大椰心(海南)
提问时间:2013-08-31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