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我想咨询一下夫妻离婚,女方抚养女儿的话,法官会不会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你好!
不是同情的问题,法院会根据相关的法律及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来考虑归谁抚养,如果女方没有其他住所,法院一般会判女方继续住在男方家里!
房屋是父母的财产,男方及其兄弟姐妹在没有父母遗嘱的情况下进行法定继承,女方不是继承人,无权继承!
有这样的可能,就是离婚后女方确实没有住处的,男方有其他住处或者有经济能力的,法院可以将房屋判决归女方居住或者所有。
你好!
不是同情的问题,法院会根据相关的法律及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来考虑归谁抚养,如果女方没有其他住所,法院一般会判女方继续住在男方家里!
房屋是父母的财产,男方及其兄弟姐妹在没有父母遗嘱的情况下进行法定继承,女方不是继承人,无权继承!
你好,可以协商处理的。
你好,有这个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