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合伙债务问题
合伙债务问题 甲乙丙3人在2009年1月成立合伙企业,甲乙现金5万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出资,为了扩大生产,6月份向银行借款1年期2万元,在8月甲提出退伙,经同意后抽回投资,丁入伙,后企业管理不善,经营困难,于6月份企业解散,银行在到期后找该企业,才发现企业已解散,银行找到甲,甲说自己早已退伙,不应承担债务,找到乙,乙只愿以出资比例承担债务,丙说自己是以劳务投资,不应承担债务,丁说债务时发生在入伙前产生的,也不承担偿还。请问上述4人所持观点是否正确,银行该如何得到偿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谭术平(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9-01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