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政府单位20年前分的房子,现在要求出钱买
政府单位20年前分的房子,现在要求出钱买 我公公20年前在镇政府文化站工作,便于工作单位分了一套2室一厅的房子给居住,后来政府和文化站都撤消了,(我们那是农村,政府并到了别的镇上)我们一直住着到现在,今年政府要求每家出3万9(说是政府找人估过价)买下来,我们去年刚装修,不可能不买,没有房产证,签订协议,我想问一下,政府这样做合理吗?这钱我们该不该出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8983……(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13-08-29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