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的电脑在办公室被人故意损坏,能否得到赔偿
我的电脑在办公室被人故意损坏,能否得到赔偿 2010年2月因办公需要我购买笔记本一台。 2010年8月25日,我的笔记本电脑放在办公室,下午1点回来时发现电脑电源被人拔了下来,电脑电源用电量不超过半小时,键盘坏了3个按键,回家后电脑无法开机,26日到售后检测发现右下角电池后盖有损坏,左下角硬盘坏,电脑下面支架断裂!
我问办公室有谁动过我的电脑,办公室无人承认.
中午回到办公室时我发现电脑键盘坏了只跟我对面的同事说了,我当时认为键盘只是用坏了而已,回家后才发现电脑好像是有人故意所为。可我发现时并没有说,而是第二天才说电脑坏了。
我应该怎么办??我能否得到公司赔偿,我现在还可以报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yanj……(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0-08-31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