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被迫写下欠条应如何处理?
被迫写下欠条应如何处理? 我有一个女性朋友和一男孩,双方在4月初时媒人介绍见面,后女方家长也随即到男方家庭见面并按照当地习惯定下婚约(当时吃饭、派红包的钱都是男方出,但具体花费多少没有单据显示)。后男方并交付礼金1200元。现女方反悔不想嫁给该男子。男方要求退还礼金和报销双方家长见面时产生的费用2万3千元。当时由于女方急于脱身,写下了2万3千元的欠条(当时男方只有他本人一人在场,而女方就有几名亲属在场,由于该几名亲属是极力主张这门亲事的达成所以没说什么。里面有一人是该女子的后妈)!但女方实在出不了这么多钱,只能给4000元左右。经一再电话沟通(部分有电话录音证明该欠条是由于双方见面时所产生的费用而不是拿到物质和金钱,不知道可否作为证据),男方口头答应从23000元减到1万元,但要求该女子先行汇钱,叫其电话录音作为一个依据。请问该欠条是否应该支付或有什么方法可以妥善解决这笔欠款问题!如向法院起诉该欠条无效,应该准备什么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vzz19……(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0-08-31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