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协议离婚以后关于抚养费的问题
协议离婚以后关于抚养费的问题 离婚一年,当时是协议离婚的,离婚的时候协议说好孩子可以随时探望。离婚的时候协议沟通孩子归男方,但是孩子太小,先在妈妈身边,后来一岁多了,带回去了,之后我提出想见孩子都不让我见,好像故意刁难一样,说孩子判给我了,我想给你见就见,说不给你见就不给你见,最近都不让我见了,叫他带出来见都说不带。请问我该怎么通过法律来获得孩子的探视权呢?
还有现在一年到了,我要继续给他抚养费,当时协议说好的抚养费是一个月一千五,一年一万八,但是由于我没有见孩子的自由权,所以我想更改抚养费的付费方式,我是希望从原来的一年一给变成一个月一给,最少可以减少到一千,然后约定好孩子每个星期可以给我带回来一天,这样可以避免给了他抚养费然后不让我见孩子。请问我该怎么办呢?这样做可以达到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思妍1988(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3-08-27 22:49